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向食鹽經營單位發出提醒告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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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國際事件影響,個別地區出現市民搶購食鹽現象。日前,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向食鹽經營單位發出提醒告誡,以保障食鹽價格秩序平穩。
提醒告誡內容中指出,我市各食鹽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不得違背消費者(用戶)意愿強制捆綁搭售其他商品(服務)或在法律規定以外附帶其他不合理條件,變相提高價格或強制收費。
提醒告誡內容還涉及促銷活動方面,指出經營者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應當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接下來,韶關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嚴肅查處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理;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12345、12315電話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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