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險護航企業發展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是指保險機構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免費提供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保險。
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產法》實施,這次新安法修改的亮點之一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強制執行。新《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安責險的產品優勢
第一,它不僅保障企業自身員工,還保障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救援費用、法律費用和鑒定費用等綜合費用,而工傷保險和雇主險都不保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也不保救援費用和鑒定費用。
第二,安責險具有事故預防功能,保險公司必須為投保單位免費提供事故預防服務,幫助企業查找風險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從而有效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企業投保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第四,安責險是一種帶有公益性質的強制性商業保險,8大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投保,同時在保險費率、保險條款、預防服務等方面加以嚴格規范。
安責險與其他險種的比較
安責險與工傷保險及其他相關險種相比,覆蓋群體范圍更廣、保障更充分、賠償更及時、預防服務更到位。
以案說險:
某化工企業在保險公司投保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安責險”),保險期限是一年,投保人數20人,保險金額為安全生產責任險20萬元/人,另附加醫療費用2萬元/人。
某日,該化工企業員工李某在工作時不慎因一氧化碳中毒被送往油田總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后,李某被鑒定為顱腦神經八級傷殘。因事故發生時屬于安責險保險有效期內,故該化工企業為員工李某辦理工傷保險賠償的同時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經保險公司核定,員工李某的損失屬于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賠償范圍,隨即向其賠付工傷保險未賠償的剩余醫療費18947.56元及60000元傷殘賠償金。
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市蘭溪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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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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