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優化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最高達3000元
2023-08-20 21:07:13 來源:深圳房地產信息網
【資料圖】
8月14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提出,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安居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剛性住房需求,重點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解決住房困難問題,推動構建“租購并舉”新格局,現決定優化調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
其中包括,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針對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無房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額上限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針對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無房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及房租發票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
加大保障性住房支持力度。無房職工租賃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在住房保障中心系統登記備案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及租賃型人才住房的,提供租賃合同及租金繳納憑證,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房租。
強化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可按月全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獲得我市戶籍或獲得我市戶籍不滿三年的職工,提取時應提供本人戶籍證明;青年人為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的職工。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