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投訴誰就轉給誰”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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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民彭小姐反映,她和多名消費者在連鎖品牌普拉提健身會館充值辦卡,遭遇商家不簽合同、拒絕退款等問題,于是向市場監管等部門舉報投訴。沒想到,包含自己電話、住址等在內的個人信息,竟然被直接轉到了投訴對象手里。對此,屬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出于好意幫消費者和商家溝通。
這事很奇葩,也讓人心生疑慮。電話、住址等都是重要的個人信息,一旦泄露,就有可能給投訴者帶來麻煩??墒袌霰O管部門完全不考慮消費者的現實處境,順手就轉給了被投訴者,實在令人不解:如今商家都不能隨意收集消費者信息了,監管部門卻還在泄露個人信息?如果所有糾紛、投訴都能這樣輕松“轉手”,還要監管干嘛?
要知道,投訴者找到市場監管部門,往往就是最后一步棋,此前自然已經找過涉事企業,“此路不通”之后,才會向監管部門反映。但凡能夠自行協商解決,沒有誰會主動找麻煩。這些本來都是生活常識,監管部門也應該知曉這些,畢竟其功能是為了規范和維護各市場的經營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
市場上產生了消費爭議,需要市場監管介入調查、公平處置,這是職責所在,如果只是做“甩手掌柜”,還美其名曰“要讓經營者知道消費者投訴的內容”,這算怎么一回事?不客氣地講,如此隨意泄露投訴者信息的行為,就是一種拉偏架,這樣的做法不可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事實上,因為信息泄露,彭小姐非但沒能解決問題,反而遭遇了商家的直接針對。據報道,當記者前往涉事門店調查時,相關負責人直言按照慣例在扣除30%手續費后可以退款,但因為接到了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12315轉來的彭小姐舉報信息,所以就拒不退款。所謂的“協商溝通”沒實現,反倒激化了矛盾。
一定要認識到,這件事并非微不足道,也并非不值得市場監管部門出手。彭小姐遭遇的是預付卡消費糾紛,是近年來維權糾紛較多的領域,很多消費者困在其中。而類似被“出賣”的情形也并不鮮見。2016年底,一位市民在上海一家超市購買了一款三無保溫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結果卻接到了來自被舉報方工作人員的來電。
消費者本來已經遭遇不公,投訴到行政部門以后,又遭遇信息泄露,等于接連被坑。尤其是被本該保護他們的行政部門“出賣”,更是令人心意難平。作為責在維護市場秩序的監管部門,不該有懶政思維,不該放過任何一起投訴,而是要積極作為,深入調查研究,尋求解決方案。在這個過程中,每一起個案都會為尋求普遍辦法提供依據??偸恰稗D辦”給被投訴企業,何年何月能夠解決問題?
還有必要提醒的是,泄露舉報人個人信息,涉嫌違規?!妒袌霰O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將舉報人個人信息、舉報辦理情況等泄露給被舉報人或者與辦理舉報工作無關的人員。也就是說,監管部門負有對舉報人保密的義務。
所以,還是需要監管部門拿出責任擔當,積極幫消費者切實解決問題,別總想著“轉手一下”給自己省事兒,這既給消費者帶來了麻煩,也是對自身監管職能的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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